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提出,在新能源领域,以集中式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为主,选取一批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主体开发运营的项目重点推进。
《通知》提出,重点推进项目条件主要为光伏、风电开发运营项目,配套电网建设项目、接网消纳项目,“源网荷储一体化”、“风光储一体化”、“风光储数”融合、“风光储园”、农(牧)光互补、渔光互补等项目,以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的风光防沙、防风、固草等项目。
《通知》明确,探索高质量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有效方式。探索形成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的实施路径。打造一批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的标杆项目。
《通知》要求,持续跟进重点推进项目进展情况,积极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共性问题和困难,帮助项目协调落实引战对接、合作改制、激励机制相关配套支持举措。